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全省残疾人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鄂人社奖〔2020〕18号)精神,经各地各单位逐级审核推荐,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拟推荐谭纪雄等40名同志为全省残疾人自强模范,杨丽君等40名同志为全省残联系统先进个人,武汉市儿童医院等20个机构为全省助残先进集体,刘静等20名同志为全省助残先进个人,硚口区韩家墩街阳光家园等30个机构为残疾人之家,江汉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等20个单位为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具体名单附后)。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19至25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0年11月25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省残疾人联合组联处反映(信函以达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娟
联系电话:027-87363923 87276781(传真)
电子邮件:401565222@qq.com
通信地址及邮编:武汉市武昌区付家坡一路27号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组联处 430070
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