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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8 11:34:06   浏览次数:948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有关精神,推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与对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仍然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制编外人员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参加考核。

二、考核等级及工种

考核等级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考核工种49个,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符合武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申报条件,见附件2。

3.复员退伍军人或因工作调动需参加考核人员,试用期满经所在单位按相关政策定岗定级后,可按确定的技术等级,依照报考条件参加相应技术等级考核。复员退伍军人在部队的军龄,可以计算从事本工种的工作年限。

4.取得现技术等级年限和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二)破格申报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报考技师及以下等级资格时,可以放宽取得现技术等级资格年限(不得超过两年):

(1)对在市(若干部门组织或跨行业)、省、部级及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工勤人员;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取得市级以上成果证书的工勤人员;

(3)获得市级以上劳模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勤人员。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报考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资格时,可以放宽取得技师等级资格年限(不得超过两年):

(1)获得市级以上行业技能竞赛第三名或技术革新成果三等奖及以上者;

(2)获得全国、省、市“技术能手”称号者;

(3)获得国际性行业比赛奖励者。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申报,各区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申报。

报名资格审核由考生所在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和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本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设置情况,负责对考生出生年月、工作年限、文化程度、现岗位等级、年度考核结果、奖惩情况等基本信息依照报考条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不得盖章同意。各用人单位填写《武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表》和《武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报名册》(http://www.whsosta.org.cn“下载中心”栏下载),各区人社部门、市直各主管部门初审后集中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确认。

严格落实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各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应根据人事档案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人员填报信息与其人事档案保持一致。对提供虚假报考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证书并公示通报,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五、考核内容及方法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的内容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操作技能考核。报考高级技师的,理论和操作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后,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评审。

行业工种考核工作按通用工种考核办法进行,统一计划、统一报名、统一理论笔试,委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理论知识考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职业素养和综合职业能力。全市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理论知识考试共分为两个级别,初、中、高级工为一个级别,技师、高级技师为一个级别。

(二)专业操作技能考核。按照《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实施细则》(鄂人考函〔2011〕13号)要求,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技能考核要坚持注重实际技能的测试。凡是能采取现场实际操作考核的工种,必须采取实操的方式测试报考者的实际技能;不便现场实操考核的工种,可采取纸笔作答或专家面试方式测试专业知识和技能。

通用工种专业技能操作考核工作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托相关考核点统一组织实施,行业工种专业技能操作考核工作委托相关行业部门组织实施。

(三)高级技师评审。报考高级技师等级考核的工勤人员,综合成绩合格后,按照武汉市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要求,报送相关评审材料参加评审,评审未通过者,综合成绩三年内有效。

(四)考核结果确认。报考技师及以下等级人员综合成绩合格即为综合考核合格;报考高级技师等级人员,综合成绩合格并通过评审,即为综合考核合格。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操作技能考核构成,初、中、高级工的分值比重为理论知识考试占40%、专业操作技能考核占60%;技师、高级技师的分值比重为理论知识考试与专业操作技能考核各占50%。

(五)考点设置。考点设置本着适当集中、方便考生、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等培训机构设立,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协调设立。

(六)成绩公示。综合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

(七)证书及合格人员通知办理。完成社会公示后即行办理证书及合格人员通知。

六、工作要求

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考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各考试机构负责人为考核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工作,市工考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根据考核工作时间安排,统一派出考场巡视人员,重点检查技能操作考试的组织实施和考风考纪情况。

附件:1.武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种一览表

2.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申报条件一览表

3.武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大纲

4.武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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